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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杀以后的真相  
出处: 发布日期:2006-6-9 9:21:42 录入:普润

绪言

诸君呀!今天我所要论的,是人们自杀的问题。人到了要自杀,何等的惨呀!照道理讲,应该没有这种事件发生。然而我们在报纸上,总可看见一两件自杀的事,详细的载著。自杀人数,在报纸上计算,已经一天多似一天。(近来报纸上却不多见,据闻因当道禁载的缘故。)难道报纸上,能全数载上么?恐怕未载的,正要比已载的多吧!据闻自杀而被人察觉,送往上海某医院医治者,平均每天三人。那末一个医院,已有了三人。上海医院林立,自杀人数之多,可想而知。倘然把全中国,各省各市各县各乡的医院中,所救治自杀的人,一共计算起来,更可惊人了。(旁的医院虽没有每天三人之多,然据闻上海医院每个月亦有近二十人。)一天的数,既已不可胜计,若积年累月的总加起来,诸君想想要有多少?唉!世间最不幸、最可惨痛的事,还有过于这自杀一途么?许多可怜的众生,白白地将自己性命断送,死了以后,永远受苦,我心中很觉悲痛,所以写了这一篇自杀论,奉劝想要自杀的人。各人自杀的原因,虽是很复杂而不一致,但人到自杀的时候,都以为我是一死百了,一死果然百了么?我实在不敢相信。再仔细推想,这一句一死百了的话,是谁说的?纵然确有人说过这一句话,他凭何种理由可以保证他的话是实在的?一死百了,即使是正确,但当将死未死的时候,所受的痛苦怎样?恐怕被这么一问,都瞠目结舌的,莫知所对了。那吾就觉得非常奇怪,既经甚么都没有弄得清楚,何以胡乱把自己最难得最可宝贵的性命,在一刹那间,就甘心断送呢?

 诸位同胞呀!我今郑重地说:死的一字,是最可怕的。尤其是自杀一途,万不可轻于尝试。不特在弥留之际,要受无量苦痛。就是死后,所遭惨苦,比临死时,还要增加千万倍。所以对于死的问题,稍稍研究的人,听到有人自杀,就心惊肉跳,想设法救他。但是这种痛苦的理论和事实,不讲终不得明白。我现在就把个中奥妙,细细地剖述一下。望读者诸位,费些时候,往下看去,切莫中止。因为紧要的话,都在后面。更望看完以后,大发慈悲,到处宣讲,务使尽人皆知。因为现在最可怜的,就是一辈妇人,相那知识欠缺的人。看既不甚了了,听又无处去听,心量不广,易萌短见。而况大灾之后,民生益困,逆料自杀的人,必定更多。全靠诸位苦口婆心的劝导他们,提醒他们,使他们不走到极端的一条路上去,那末确是你们的真真功德哩。

 本篇所论自杀问题,分为三章。第一章论自杀的痛苦,第二章谈死后的真相,第三章是理性的评判。

 叙一

 好生而恶死,人之情也。孟子有言:“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。”所谓舍生而取义者,若文信国,若方正学,若史忠正、瞿忠宣,其上焉者也。次之,如田横之五百人,勾践之罪人三千,属剑于颈,亦皆以身殉国,非匹夫匹妇,自经于沟渎之所为也。乃若近日自杀之风,则可异矣!饮食男女之不得其欲,与疾病痛苦之无乐于生。其意若曰:死之乐,庸愈于生也,而不知人之究竟,遂死而即已乎?无以名之,名之曰:不彻底,或意志薄弱而已。何以言之?老子云:“方生方死,方死方生。”轮回之事,若吾乡半塘之血书华严经,若木渎之再来人张永夫,皆确凿有据。彼恶生而就死者,不知人身难得,死而或堕于三途,悔之晚矣!其为痛苦,或且甚于今之生什伯而千万也!则将告生计艰难而死者曰:天以手足付我,我苟勤四体,分五谷、或劳力、或劳心,安在不得我衣食者,而何以舍生为?告情场失恋而死者曰:男女居室,人之大伦。婚姻自由,虽不必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然不为去父母媒妁而纯任自由,以自陷于苦趣,如彼美洲离婚之案累累,而旷夫怨女,塞于国中也。若其因疾病病苦而自杀者,则以平日之卫生运动,先自防之,安在其竟夭天年乎?红叶居士是书,一片婆心,如拔地狱而登天堂,功德不小。使一以传十,十以传百,自杀之风,必能减矣!虽然。昔者何不闻自杀之多,而今乃若是?吾于是思古之时,家给人足,黎民不饥不寒;而外无旷夫,内无怨女,是谓太平之世。有国者向其思之。民国二十年冬张一□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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