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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序论
寺主的梵文是VIHARA-SVAMIN,音译为毗柯罗莎弭,在印度已创先设立。造寺之人不一定就是僧人,而且早期的寺主与汉地三纲中的寺主也不同。玄奘在《大唐西域记》、义净在《求法高僧传》中都记载了有关寺主的资料。其中《大唐西域记》先后六次提及于那烂陀造寺的六个国王。此外,在《慈恩传》、《法显传》中也有寺主的资料,他们多是国王大臣或商人。这些寺主不是僧人,不住寺院,但是以他们的社会地位和雄厚的经济基础对寺院的影响则可以想象。赞宁在《大宋僧史略》中认为,中国寺主的起源与东汉时白马寺的创立有关,同时认为,东晋以后,此职方盛。《高僧传》卷10,《犍陀勒传》及《法苑珠林》卷24分别记载了西晋时犍陀勒与蜀僧静僧被推为寺主的情况。这说是说,在百丈清规创立之闪,寺主作为三纲之一已被固定下来。并且这一制度已通行于朝野。如《大唐六典》卷4《祠部》载,“每寺上座一人、寺主一人、都维那一人、共纲管僧事。”《旧唐书》卷43,《职官志.祠部》,“每寺立三纲,以行业高者充之。每寺上座一人、寺主一人、都维那一人”。《唐律疏议》卷6上亦说:“寺有上座、寺主、都维那、是为三纲。”寺主的名称,在禅林清规中已由住持取代,三纲中的寺主对寺院进行行政管理,执掌寺院的具体寺务,有着浓厚的僧官色彩。禅林的住持或方丈,则更强调修道的本位主义精神。化主在禅院是住持的早期用语,具有教化中主任之意。《景德传灯录》卷14的用列说。“苟得悟禅师为化主,必能福我。”同书卷16载,“云居山昭化禅师道简,范阳人也。久居云居之室,密受真印。而分掌寺务,典司樵焚,以腊高居堂中为第一座。属膺和尚将临顺寂,主事僧问谁堪继嗣?曰,堂中简。主事僧虽承言,而未晓其旨。为之拣选。乃与众僧佥意,举第二座为化主。”卷23亦有“过在化主,不干汝事”的记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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