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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分别论者另说有三种灭,如《婆沙》卷三十一说︰‘择灭、非择灭、无常灭(中略)皆是无为,如分别论者。’这三种灭,择非择灭,是大家共许的,上面已经说过。至于无常灭的主张,有部他们是反对的。有部说生住无常都是有为法;灭相(无常相)是有为三相(或四相)之一;从毁灭过程到毁灭完了,只是缘起法的变易;完了,并不就是没有,只是有为存在的否定,所以还是有为法。同时分别论者的无常灭无为,与经中有为缘起支中老病死支的意义有些相违。不过,根本佛教中所说的择灭与无常灭,确有许多同义;有些地方就拿无常灭来成立择灭涅槃。‘诸行无常,是生灭法,以生灭故,寂灭为乐’,这个很常见的偈颂,就是一个例子。我们可以拿燃灯草为譬喻︰第一根灯草烧完了,第一根灯草的火也就随着灭了;赶快接上第二根灯草燃起,等到第二根燃完了,第二根的火也就随之灭了;如果我们第三根第四根灯草继续不断的接上去,维持它的燃烧。表面上火是相续不断的燃烧着,但第一根草的火不就是第二根草的火,火是随着灯草一段段的灭过的,只是燃料继续加上,重新把它引发起来而已;只要再不加上灯草引发,当下就可以归于永远的息灭。我们的生命长炎也是这样;燃烧在一期一期的五取蕴上,虽然是无始相续不断的,但这一期的生命不是前一期,它还是随着一期一期的五取蕴的破坏而宣告‘无常灭’;只是有不断的烦恼取蕴引发它,所以又继续流转下去;只要在无常灭之下,抽去了引发相续的烦恼,这无常灭的当体就是择灭涅槃。所以,在灭的境地上说,无常灭与择灭是有着共同性的,不能说一是有为一是无为。灭是一切法必然的归宿,只是有的灭了再起,有的灭了不起;分别论者就约这诸法必然尽然而又常然的无常灭,理性化了,说它是无为法。有部他们侧重在从存在到灭的变易过程上,所以说无常灭是有为法。分别论者注重在灭本身的必然性普遍性,所以说无常灭也是无为理性。
这择灭、非择灭、无常灭、虚空四种无为,都是含有灭无的意思,都从否定边以说明它的不存在,对于空性都特别有启发的关系,尤其是择灭无为。
[参考资料] 《发智论》卷二;《品类足论》卷一;《大毗婆沙论》卷二十一、卷三十九;《显扬圣教论》卷一;《俱舍论》卷一;《成唯识论》卷二;《五蕴论》;《广五蕴论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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